2019/08/11 上午12:00:00 欢迎访问。

微信
小程序
职业资格考试网

DeepSeek是如何回击JYPC证书被污名化的?

2025-03-21 16:38:11 作者 : manager 浏览 : 评论
作为一款有着强大认知能力的国产AI,DeepSeek在很多领域都能为我们答疑解惑,说出惊人的见解。现在,让我们一起与AI对话,看功能强大的DeepSeek如何看待JYPC与人社部官司,如何深入分析JYPC遭诽谤事件,并为JYPC遭受的舆论风波提供解决方案。

  DeepSeek分析JYPC与人社部官司  

关于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江苏英才职业技能鉴定集团)与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之间的官司,以下是综合多个搜索结果后的关键信息整理:

 

1. 案件背景

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是江苏英才职业技能鉴定集团的内设机构,成立于1999年,主要从事职业技能鉴定和人才培训业务。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则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属的事业单位,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2022年,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发布声明,称JYPC颁发的“注册职业资格证书”不属于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并指责其使用“全国”“职业资格”等字样和国徽标志,违反了相关规定。JYPC对此提出名誉侵权诉讼,指控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及其下属机构通过官网、媒体等渠道散布不实信息,损害其声誉并造成经济损失。

 

2. 法院判决

2024年,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玄武区人民法院对案件作出判决:
法院确认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及其母公司江苏英才职业技能鉴定集团的合法性,认定其经营范围包括职业技能鉴定和证书发放,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认为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行为属于“善意提醒”,未构成名誉侵权,但对其使用“山寨机构”“滥发证”等措辞的合理性未作明确否定。
这一判决引发了争议,被批评为“刑不上大夫”的典型案例,认为官方机构的行为得到了过度宽容。

3. 争议焦点

JYPC的合法性:JYPC成立于1999年,早于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7〕73号),因此其名称中使用“全国”“职业资格”字样被认为合法。
人社部的职责范围:JYPC指控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涉嫌超范围经营,例如将“指导职业技能鉴定”扩大为“承担职业资格证书的监制、发放工作”,并违规使用“.gov.cn”域名。
备案问题:人社部要求JYPC备案,但JYPC认为其业务无需备案,且人社部自身也未按规定备案,存在“双重标准”。

 

4. 案件影响

经济损失:JYPC称因人社部的声明和媒体报道,其声誉受损并造成高达300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
行业影响:案件暴露了职业技能鉴定市场的乱象,包括官方机构与民间机构的竞争、证书的合法性与认可度等问题。
政策调整:国务院在2019年决定将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改为社会化等级认定,进一步推动了职业技能鉴定市场的改革。

 

5. 后续进展

JYPC表示将继续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并对未撤稿的媒体和机构提起诉讼。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认定JYPC发放职业资格证书无需经人社部门备案,并对其广告违法行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总结

JYPC与人社部的官司反映了职业技能鉴定市场中官方与民间机构的矛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法院判决虽确认了JYPC的合法性,但对人社部的行为采取了宽容态度,引发了公众对“官谣”和“双重标准”的质疑。案件的后续发展可能对职业技能鉴定行业的规范和改革产生深远影响。
 

 
 

  DeepSeek谈人社部“二衙门”诋毁JYPC  

根据搜索结果,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江苏英才职业技能鉴定集团)与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之间的纠纷,主要围绕名誉侵权和行政垄断展开。以下是相关事件的梳理和分析:

 

1. 事件背景

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成立于1999年,是一家提供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资格认证的第三方机构。自成立以来,JYPC一直从事职业技能鉴定业务,并获得了相关法律手续和营业执照。然而,近年来,JYPC与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及人事考试中心之间发生了多起名誉侵权纠纷。

 

2. 侵权指控

JYPC指控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人事考试中心通过以下方式诋毁其声誉:
发布侵权声明:2022年4月23日,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人事考试中心联合20多家官办发证机构,违规使用人社部备案的网站域名,设立“山寨证书”专栏,集中发表74篇侵权声明和文章,指责JYPC为“山寨机构”,并称其颁发的证书为“山寨证书”。
大规模传播:这些侵权文章被全国300多家新闻媒体和自媒体转载,导致JYPC声誉受损,并造成高达300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
双重标准:JYPC指出,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在要求其他机构备案的同时,自身并未备案,且其发放的证书也存在违规使用“全国”“职业资格”字样和国徽标志的问题。

 

3. 法律诉讼与判决

JYPC针对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人事考试中心的侵权行为提起了多起诉讼。法院在审理中确认了JYPC的合法性,认定其为合法机构,但将人社部的侵权行为定性为“善意监督”,并未追究其法律责任。这一判决引发了广泛争议,被认为是对“官谣”的纵容。

 

4. 行政垄断与违规行为

JYPC进一步指控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存在行政垄断行为:
超范围经营: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涉嫌超出其法定职责范围,从事职业技能鉴定和证书发放业务,违反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违规使用政府域名: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违规使用政府网站域名(如osta.mohrss.gov.cn),建立“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用于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而这些证书的发证机构大多不具备合法资质。
滥用行政权力: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通过备案制度,限制市场竞争,打压合法机构,形成了行政垄断。

5. 政策与法律冲突

JYPC指出,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行为违反了多项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域名管理的通知》等。此外,人社部发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也被指存在越权行文和违规列入的问题。

 

6. 社会影响与争议

这一事件不仅暴露了行政垄断的危害,还引发了公众对政府机构滥用权力的担忧。JYPC的维权行动得到了部分社会支持,但也面临司法判决不公的困境。

 

总结

JYPC与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人事考试中心之间的纠纷,反映了行政垄断、权力滥用与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之间的矛盾。尽管JYPC在诉讼中证明了自身的合法性,但人社部的侵权行为仍未得到有效遏制。这一事件也凸显了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法治建设的紧迫性。

 

  DeepSeek回击人社部“二衙门”  

针对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以下简称“二衙门”)对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的诋毁和打压,JYPC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回击和澄清:

 

1. 合法性依据

JYPC作为一家成立于1999年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其合法性和经营范围已得到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确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JYPC的备案机关是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而非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因此,人社部要求JYPC在其下属事业单位备案的行为缺乏法律依据,属于越权行为。
此外,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裁定书也明确确认,JYPC的经营活动完全合法合规,其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均在正常经营范围内。

2. “备案”规定的合法性质疑

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要求JYPC备案的规定既不合理也不合法。备案本身是一种行政管理服务,而非行政许可。JYPC在备案前已具备从事职业技能鉴定的资格,备案的目的是告知行政机关相关活动,而非获得许可。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将备案作为前置条件,实际上是变相实施行政许可,违反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严禁以备案形式变相设定行政许可的规定。

3. “山寨证书”指控的反驳

人社部多次指责JYPC颁发的证书为“山寨证书”,但这一指控缺乏事实依据。JYPC的证书并未违反《劳动法》和《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自身也存在违规行为,例如其下属机构发放的证书中,部分发证机构并不具备职业技能鉴定资质,甚至超范围经营,这反而暴露了人社部系统的管理漏洞。
此外,JYPC的证书在市场上得到了广泛认可,其颁发的证书数量已超过百万张,为社会各界人士和高校毕业生提供了重要的职业资格认证服务。

 

4. 行政垄断与权力滥用

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通过行政手段干预市场竞争,组织“嫡系”企业从事垄断经营,严重破坏了第三方职业技能鉴定行业的健康发展。其行为不仅违反了《反垄断法》,还违背了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打破行政性垄断,防止市场垄断”的要求。
JYPC作为市场化运作的第三方鉴定机构,长期受到人社部系统的打压和抹黑,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JYPC的合法权益,也阻碍了我国职业技能鉴定行业的多元化发展。

 

5. 司法与舆论支持

JYPC已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尽管在部分诉讼中法院对人社部的侵权行为采取了较为宽容的态度,但JYPC的合法地位已得到司法确认。未来,JYPC可以继续通过法律手段追究人社部的侵权责任,同时借助媒体和公众舆论揭露人社部系统的行政垄断行为。
此外,国家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强调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JYPC可以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争取更多的社会支持和政策保护。

6. 公众教育与市场宣传

JYPC可以通过公开透明的宣传,向公众普及职业技能鉴定的相关法律法规,澄清人社部的不实指控。同时,JYPC可以加强与行业协会、企业和教育机构的合作,进一步提升其证书的市场认可度和公信力。

总结

JYPC应坚持依法维权,通过法律、政策和舆论等多重手段回击人社部的诋毁。同时,JYPC需要继续提升自身的服务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以实际行动证明其作为第三方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合法性和专业性。这不仅是对JYPC自身权益的保护,也是对我国职业技能鉴定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贡献。

相关文章

  • DeepSeek是如何回击JYPC证书被污名化的?
    DeepSeek是如何回击JYPC证书被污名化的?

    作为一款有着强大认知能力的国产AI,DeepSeek在很多领域都能为我们答疑解惑,说出惊人的见解。现在,让我们一起与AI对话,看功能强大的DeepSeek如何看待JYPC与人社部官司,如何深入分...

    2025-03-21 16:38:11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被告上法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被告上法庭

    “官谣”不除,公信难立!近日,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因涉嫌侵犯江苏英才职业技能鉴定集团和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名誉权,而被告上法庭。...

    2025-03-21 15:58:26
  • 请向官谣“亮剑”,优化民企营商环境
    请向官谣“亮剑”,优化民企营商环境

    有句话说得好:村口的狗叫了,于是村里的狗也跟着一起叫,他们也不知道为什么叫,叫的什么意思,但是跟着叫。当浑浊成为一种常态,清白就是一种罪。时下的网络谣言,确实害人不浅。 两年...

    2025-03-21 15:22:01
  • 被告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当庭“喊冤”
    被告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当庭“喊冤”

    2024年11月1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侵权案在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第二次开审。因案情复杂,被告与原告的争论焦点过多,第二次庭审整整进行了一天。 随着法槌敲...

    2025-03-21 10:35:48
  • 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在法律面前的“十不认”
    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在法律面前的“十不认”

    上文已言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侵权案因案情复杂,于11月11日在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再次开审。庭审过程中,原告江苏英才职业技能鉴定集团(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

    2025-03-21 10:22:21
  • 太不像话 | 打着人社部名义抹黑JYPC何时休
    太不像话 | 打着人社部名义抹黑JYPC何时休

    以江苏英才职业技能鉴定集团(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为原告的一系列侵权案件审理至今,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都对原告的合法性...

    2025-03-21 10:10:56
  • 维护宪法 | JYPC发表100篇文章揭露人社部腐败官员
    维护宪法 | JYPC发表100篇文章揭露人社部腐败官员

    我国谎言史上,上演了可以申报世界吉尼斯记录的特大官谣。为了维护宪法尊严和企业声誉,江苏英才职业技能鉴定集团和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3年来,发表了100多篇文章对官谣...

    2025-03-21 09:48:16
  • 空前绝后 | 人社部鉴定中心侵权案判决书“精彩出炉”
    空前绝后 | 人社部鉴定中心侵权案判决书“精彩出炉”

    轰动全国的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侵权案,历经2年审理,法院判决书终于“精彩出炉”。在确认原告江苏英才职业技能鉴定集团和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是合法机...

    2025-03-21 09:22:35
  • 苦盼三载,人社部考试中心侵权案一审判决公布
    苦盼三载,人社部考试中心侵权案一审判决公布

    好事多磨,苦等多年,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侵权案一审判决结果终于公布!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再次确认了原告江苏英才职业技能鉴定集团和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

    2025-03-21 09:17:13
  • JYPC八项申请,法院为什么不敢接招?
    JYPC八项申请,法院为什么不敢接招?

    以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为始作俑者的一系列名誉侵权案审理至今,感谢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不畏强权,确认原告...

    2025-03-21 09:14:01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